首先,这是一起恶劣的电商碰瓷事件。
贵州黔东南州天柱县的林先生通过网络电商平台销售自家生产的一些农副产品,以自制腊肉、腊肠为主。并且,这些都在当地工商部门进行了登记和备案。
让林先生想不到的是,一个职业打假人的圈套已经慢慢向他展开。
为了促进销售,林先生在平台开通了直播,让消费者看到这些农副产品的生产制作过程,从而提升消费者信任感和认同感。
在一次直播中,有位粉丝问及贵州的酸菜,林先生就热情地展示了家里做的酸菜,这些酸菜数量并不多,仅够自家食用,本没有打算出售。贵州酸菜在当地也算是一种历史悠久的风味特产,经济实惠,酸爽可口,是当地宴席中一道重要食材。
他家的自制酸菜展出之后,很多粉丝表示想偿偿味道。于是林先生就在网店上发布了这款定价为9.9元一包的链接。
据林先生说,这种酸菜是塑料包装,然后抽成真空发货,每包的快递费是12元。
自制酸菜每卖一包,除去成本还要赔上2.9元的快递费,这个产品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满足一些粉丝的要求,算是为粉丝发放的一项限量版的福利产品。
尽管这样,还是让人抓住了把柄。
因为之前销售的几样产品都是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和备案的,唯独这酸菜一项,是临时上架的福利性产品。
产品发货后,有位买家在收到酸菜后就立即启动投诉索赔程序。操作完投诉流程,并告知林先生,如果要撤销投诉,需要赔偿元。整个过程可称的是起承转合具有法度,天衣无缝一气呵成。
买家提的似乎有理有据,说是根据《食品安全法》第条,林先生销售的酸菜属三无产品,最低可索赔销售额的10倍也就是元。
《食品安全法》这里值得讨论的是,卖自己家腌制的酸菜,是不是属于三无产品?搞清楚这个问题,需要有一个基本的法律常识,生产销售食品,确实需要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但是《食品安全法》第35条又规定了,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办理许可证,比如你在路边卖西瓜、自己家里种的蔬菜是合法的,把自己家里的粮食、鸡蛋什么的拿出来卖都是合法的。问题的关键在于酸菜是不是属于食用农产品,酸菜的主要原料是青菜、白萝卜块等蔬菜加工而成,在这些蔬菜被做成酸菜之前是食用农产品,但成了酸菜之后,是不是就不再属于食用农产品了呢?
制作酸菜的老林
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的通知》的《食用农产品范围注释部分》表明,
腌菜、咸菜、酱菜、腌制菜属于食用农产品
,根据这个通知可以得出,卖自己家里腌制的酸菜是不需要办理许可证的,并且也不能归属于三无产品,它属食用农产品。
《关于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的通知》你到哪个菜市场或者超市,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散装酸菜和泡菜。并且哪一家也不可能会有QS认证。林先生通过网络电商平台销售酸菜,和商场超市以及菜市场是同样的性质,根本不存在是否三无产品之说。
超市里的散装酸菜由于《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的条文很多,各种规定都很具体,普通人很难把这些融会贯通。
遇到这些专业打假人进行敲诈勒索的时候,一定不要急于赔付,如果自己查阅相关法律条文仍不能明白,最好去咨询一些专业法律人士。
随着电商平台的日益繁荣,人们的生活物资大多依赖于网购,众多的电商平台成了人流聚集之地。同时也为大量的农副产品提供了新的销售机会。很多农家自产的农产品,以其质优价廉分量足,深受城乡消费者的青睐。网购平台的高速发展,也派生出了一种新的职业,这种人靠职业打假和薅羊毛为生,可以是对平台工商管理的一种补充。
职业打假人的嘴脸薅羊毛、职业打假并从中牟利也无可厚非,毕竟是有制假售假在先,打击假冒伪劣就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一种维护,甚至薅羊毛也没什么错。
如果是一个职业打假人,故意去买一包9.9元的酸菜,然后以索赔获利为目的,也太缺德了。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以人类最低的道德底线去赚取一个年逾七旬的老人的元钱,真为这样的职打假人感到汗颜。
职业打假人的嘴脸农民本就不易,销售农副产品都是去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了的,出于对粉丝的宠爱,赔本发售自家制作的酸菜,还要给你元,也太缺德了。一个年逾七旬的老人,辛苦腌制的酸菜给网友偿鲜,却遇到这样的搅shit的棍子,这元如果真的被你拿去,心里真的踏实吗?
这个买家不仅是缺德,而且涉嫌敲诈勒索,大可收集证据之后进行反诉。
总结:网店出售农副产品,未经登记注册的最好不要轻易上架销售,你好心对网友,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懂得感恩。总会有那么一些人,时刻盯着你,甚至有时候妄图从你的一堆Shit里榨出油来。
文/觉醒的艺术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