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餐饮食品
滨州市沾化区泰丰楼餐饮店销售的红烧肉,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二、水果制品
滨州市沾化区大高镇吴家综合商店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河北佳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枸杞味山楂,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三、蔬菜制品
滨州市沾化区雪勇干果水果店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惠民县辛店镇健瑞酱园生产的健瑞酱菜,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四、食用农产品
1.沾化县昊乐快餐店销售的来自大高镇邱家村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2.滨州市沾化区下洼福乐佳蔬菜水果超市销售的来自小秋蔬菜批发(供货商)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3.滨州市沾化区大高镇福禄餐厅销售的来自滨州市沾化区荘荘活鱼蔬菜超市的芹菜,敌敌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4.滨州市沾化区刘超门市部销售的来自滨州市沾化区优蔬蔬菜批发有限公司(供货商)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5.滨州市沾化区牛家豆腐店销售的来自赵利峰(供应商)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6.滨州市沾化区泰丰楼餐饮店销售的来自滨州市沾化区小利蔬菜批发店(供应商)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3.本次检验项目说明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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